就貸申請資格及可貸款項目
發佈者 :
楊崇宏約用助理員
1.就學貸款申請資格:
1.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
2.具本校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在學學生
3.符合以下任一條件:
(1)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元以下
(2)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人以上就學中*,具正式學籍者
(3)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 或 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**
*指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,或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(校)。
**需要出具證明文件及自述切結。
2.「線上對保」申請條件
採線上對保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︰
- 目前為同一學程且同一學校續借 (本教育階段已簽署額度借據且完成撥貸1次以上)。
- 已在臺灣銀行開立活期性存款戶,並領有該帳戶之晶片金融卡。
- 帳戶餘額足夠扣款(線上申貸手續費每次50元)。
- 學生、關係人(所得查調對象)及保證人之姓名、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均未變更。
- 申請貸款項目不含生活費與海外研修費。
學生填寫本校就貸系統後,承辦人進行轉檔,同時將資料上傳至銀行資料庫(約1-3日內)。
上傳隔日 學生即可進行線上對保。
*其他線上對保應注意事項,請洽臺灣銀行諮詢。
3.可貸款項目列表:
可貸款項目 | 不可貸款項目 |
學費、雜費、學雜費基數、學分費(含教育學程)、 宿舍費、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、平安保險費、 書籍費、校外住宿費 |
住宿保證金、 宿網使用費、 運動設施使用費、 語言實習費 |
生活費(限低收、中低收入戶生、受疫情影響學生) |
*受疫情影響學生欲貸款生活費,請先下載「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」、「受疫情影響狀況自述書」
填妥後寄回學安生輔中心承辦人審核。
**不可貸款項目之金額,請勿加進其他可貸項目之中擅自借貸。承辦人會把該筆金額退回銀行。
瀏覽數:
分享